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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證明聯未有營業人名稱、地址等資料之因應方式,惠請同仁配合辦理。

作者 :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財政部修正「電子發票實施要點」,其中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必要資料未有營業人名稱、地址等資料,請財政部研究檢修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將營業人名稱資料納入,在上開格式尚未檢修前之過渡時期,仍請業務單位洽取發票時,請廠商於電子發票證明聯上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或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以營業人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營業人基本資料等方式補正營業人名稱資料(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2月6日府主決算字第1030027400號函轉行政院103年1月29日院授主會字第1030500079A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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